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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与象征--以哈尼族为例(下)(2)
作者:佚名 日期:2007年09月24日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杀害双生子的习俗在世界许多民族中都非常盛行。人们常常把他们置于袋中或罐中投入水中,或把他们扔到森林里,让野兽吃掉。但传说中却往往说他们死后均变成了神。哈尼族也是把生养了双生子看成是不吉利的大事,并杀害双生子的民族之一。调查证明:金平县“格邹支哈尼族认为,妇女生双胎为最大不吉,要杀死婴儿,并用母猪一口招待全寨,求其宽恕。生双胎的父母要搬到寨外居住三年。至于婴儿为六指虽可养,但父母必须杀一口猪赎罪。[5]而西双版纳州的哈尼族“寨内如有人生双胎或生五官四肢不全的小孩,全寨停止生产三天,连鸡猪都不关,婴孩被敲死,孩子的父母被脱光衣服赶上山去,房子被烧毁,牲口杀光,除现钱外所有财产都分光。若是有钱人家,举行隆重的祭祀两三天后就可回寨子,否则要在山上住一月,在一年内,无人和他俩说话,家里的人除外。出进寨子不得遇着外人,否则将被人骂。俩夫妇一年内不能同居。一辈子不能参与隆重的宗教祭祀。”[6]生六指、双胞胎和缺嘴婴儿等现象,还往往导致全寨迁移,另建新寨。勐海县西定山坝丙哈尼族的调查表明,尤其是追玛家里出生了这样的婴儿,不仅要立刻另选追玛,而且要全寨迁移。[7]

  从表面看来,人们对神话中的双生子的业迹的描绘,与现实生活中对双生子一类不健全婴儿的处置之间,存在着一个不易理解的矛盾。列维-斯特劳斯有一段关于双生子的论述,对于我们理解这种矛盾的态度,也许有一些启发。他说:“孪生子和出生时脚先着地,都是难产的前兆。我甚至可以说,这是一个英雄式的生产,因为小孩要主动成为一个英雄,有些时候就成为一个害人的枭雄,然而他却完成了一个很重要的事迹。这说明了为什么在许多部落里,孪生子和出生时脚先着地的小孩都会被弄死。”[8]在一些部落的人们中有这样的观念,一对双胞胎在母体内就开始打架和竞争,看谁争得先出世的荣誉,因此,其中的一个,而且通常是坏的一个胎儿,往往不遵照自然的规律,争先恐后地逃出母体,造成母亲的难产甚至死亡。这个角色,意在成就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一个盖世的英雄,但由于他同时是一个“害人的枭雄”,所以遭到人们的扼杀。也还有另外的一种解释,如认为双生子是野兽或人兽转生,或与恶灵和魔鬼有关,所以生下来后必须处死,否则将成妖孽。调查说,居住在库页岛的尼夫赫人就认为双生子是兽类。[9]

  塔婆的神话给我们提供了哈尼神话这方面的一些重要信息。“倪”是游弋于天地间的魂灵,而“倪”与人是神祖塔婆所生的一对孪生兄弟。“倪”出生时就相貌怪异,胸前有七只奶,脑后有两双眼睛,而且脾气好恶无常。塔婆阿妈不喜欢它。塔婆死后,人和“倪”在深山打猎,并以耕种为生。“倪”很懒惰,常在人外出时偷吃人放在家中的食物。因而,人与“倪”不和,便在天神奥咪的劝解下分家离异。长期的林间生活中,人和“倪”常常发生违约冲突的事情。也发生过人在鬼魂的属地范围内被侵害而死的事。因此,人便于一年中举行几次围歼侵寨鬼魂的活动。[10]这个神话属于同性孪生子神话模式中兄弟反目为仇的一种。孪生兄弟不和的原因,是由于其中的一个是恶鬼;人鬼这两种相互对立的力量,在娘胎里的时候就竞相争斗,出世之后更加变本加厉,不能和平共处。一个代表善,一个代表恶,善恶构成了神话的二元对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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