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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昂族家庭 |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57 更新时间:2007/9/28 9:13:57 文章录入:wzysk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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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昂族的家庭,由于所处地区及社会经济条件的不同而有些差别,但基本上是两种类型一是:住居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及保山潞江〓一带的小家庭类型;一是住居临沧地区的镇 康、耿马等县的具有大家庭到小家庭过渡特征的类型。 德宏州的父系小家庭,父亲是一家之长,主持家庭事务,妇女处于从属地位。这里的小家庭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单位,多为父母、夫妇、子女三代,一般是长子结婚后,即在老 家周围选择一块适当的地方另建新居,建立的的小家庭。另立门户的长子、次子,家长根据 家庭的经济情况,给一部分猪、牛等财产作为生产垫本,没有平均分配家产的习惯,主要依 靠小家庭去独立经营。幼子留守老家,赡养父母,继承财产。 镇康、耿马地区的德昂族,在本世纪初期,他们还处于父系小家庭和父系大家庭(也称 家族,公社)并存状态。到本世纪三十至四十年代,这些大家庭基本瓦解殆尽,但从大家庭 到小家庭之间出现了一种过渡性的家庭性态,即在经济上已独立的小家庭,并不立刻离开大 家庭这个母体去建立单户住宅,仍共同住居在一幢大屋里,维系着相互间的互助合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