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的“普洱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普洱茶准入市场的身份证,是“普洱茶”原产地的证明标志,从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正式启用,并经云南省工商局批准为云南省著名商标。“普洱茶”证明商标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旨在规范市场、维护生产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企业的普洱茶产品入市时须粘贴“普洱茶”证明商标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消费者购买普洱茶时请认清产品包装上的“普洱茶”证明商标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官方网站: 购买普洱茶,请认准“普洱茶”证明商标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详情请登录官方网站:/pecxh/查询。
产品认证:使用“普洱茶”证明商标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2111—2008)《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确定的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行政区划范围,并经审核评定达到标准的产品。
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2111—2008)《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103-2006、DB53/T171~173-2006《普洱茶综合标准》、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及《普洱茶地理标志及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监 管:“普洱茶”证明商标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由云南省普洱茶协会统一管理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使用,任何单位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本商标,任何仿制、盗用以及对本商标构成侵权的行为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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