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自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在社会和茶界引起了热烈反响,广大茶企和茶人认为是一件利省利民的大好事,既有利于我省茶产业发展,又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进一步规范普洱茶市场,提升普洱茶的商品质量和声誉,维护普洱茶市场的秩序和繁荣,促进我省普洱茶产业更加健康发展,我们郑重宣言如下:
作为“普洱”茶企茶人,我们应以促进世界饮茶国家和地区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为方向,加强普洱茶产业科技创新;应自觉以质量为基础,以诚信为灵魂,向全世界传播真实、客观、公正的普洱茶,推动中国茶产业乃至世界茶产业变革和进步,实现普洱茶由“国内闻名”向“世界闻名”跨越。普洱茶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成功,从保护普洱茶产业的高度出发,为普洱茶生产提供了正宗原料的地域性认证,同时使普洱茶的生产与销售有了切实可靠的合法依据。使用普洱茶证明商标可以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和损毁经营者的良好声誉。从而保证普洱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云南省普洱茶协会会员,更应发挥积极带头作用,积极申请使用“普洱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协助其推广、普及,为开创一个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不断创新、共同发展的普洱茶产业新局面作出自己的贡献。
云南广大“普洱”茶企茶人,让我们携起手来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共创我们“普洱茶”人的美好明天!
云南省普洱茶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全体代表
201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