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叫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主要涉及农产品、食品、中药材、工业品等多种产品。
2、 什么是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是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3、 地理标志的保护有什么依据?
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4、 证明商标注册人应履行什么义务?
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定的,在履行该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注册人应当发给使用人《证明商标使用证》;证明商标注册后,注册人对使用管理规则的任何修改,应报经商标局审查核准,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证明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应当在1年内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得在自已提供的商品上使用该证明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应当监督其成员依法使用该商标及其使用商品的质量。
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6、证明商标专用权被侵犯,注册人可以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公告的使用人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参与上述请求。